专业 | 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戏剧影视文学 | 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广播电视编导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 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 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音乐学、 音乐学(中外课程合作项目)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 |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 河南省、山东省按专业主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区)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
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