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篇
(一)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资助金额
每生每年8000元(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奖励6万名。
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3评比时间
每年的10月
4材料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表》原件(纸质两份)及《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需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同时学院需上报评审报告一份。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资助金额
每生每年5000元。约占大二以上在校生人数的4.5%。
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3评比时间
每年的10月
4材料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原件(纸质一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同时学院需上报评审报告一份。
(三)
优秀学生奖学金
1资助金额
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元、400元、200元;评比比例10%、15%、20%。
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吉首大学在籍在册本、专、预科学生。
3评比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评选时间肄业班为每年10月,毕业班为每年5月。
4评定机构
学生工作部负责指导和协调全校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奖学金的评定和申报工作。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对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询问和解释。
5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规定
评比范围:吉首大学所有专业的在籍在册本科、专科学生的最后一个学年。
评定时间为每年的5月。
毕业生奖学金的评定根据最后一学年的综合表现,同时将其毕业论文成绩、实习、就业、考研、自主创业情况挂钩,各学院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教学特点制定评比方案,组织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审批后执行。
二、助学篇
(一)
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资助金额
本科生、专科生、预科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
2贷款期限和利率
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在校期间(包括因病休学)利息由国家承担。
3详细内容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我校学生只能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
“绿色通道”
1资助金额
我校即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
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资助人数:无限制;
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学生申请绿色通道时一律从快从简,确保每一位学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办理程序
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院审核情况并与学生商定缓缴时间,到财务处办理缓缴学费手续,学院为学生办理报到注册入住宿舍等手续。
(三)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金额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3办理程序
户籍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四)
国家助学金
1资助金额
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3评比时间
每年的10月
4材料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表》原件(纸质一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建议名单表》(需纸质文档和电子档),同时学院需上报评审报告一份。
(五)
社会捐赠
1香港精进基金助学金
1.1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吉首大学正式录取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时需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及社会公德,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制度。
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合格(每学年吉首大学需提交学业报告)。
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资助将优先给予合乎标准而又未获得任何国家或个人捐助的学生。
1.2评比时间
每年的10月
1.3材料要求
初评: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即可)、高考成绩单(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汇总表。同时,如学生父母有残疾证明、单亲、孤儿或其他贫困类证明,也一并附上。
复审:学生个人总结、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单、学院鉴定(已毕业的学生只需出具学院鉴定)。
2洗心基金会奖学金
“洗心基金会奖学金”由湖南省长沙洗心禅寺慈善基金会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吉首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1资助金额及名额
奖励标准:4000元/生
奖励名额:每年奖励25人
2.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生源地为湖南省的吉首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及社会公德,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制度。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积极乐观,为人正直诚恳、懂得感恩、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热爱所学专业,积极参加专业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勤奋好学,积极进取,成绩优秀(新生需提交高考成绩及录取通知书)。
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认定标准,且生活俭朴的;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单亲家庭;
(2)城镇低保家庭或精准扶贫对象,家庭经济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
(3)家庭遭遇突发性天灾人祸。
(4)符合标准而又未获得任何国家或私人资助的学生。
2.3评比时间
每年11月10日前学校完成评审工作
3松桂坊成才试验奖学金
松桂坊成才试验奖学金”由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01级校友、现任湖南松桂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琳文先生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吉首大学全日制本科在籍在读学生中特别优秀的一年级学生。
“松桂坊成才试验奖学金”不是单纯的奖学金,是为渴望成才,愿意参与“成才试验”的学生做项目费用的奖励资助。松桂坊成才试验奖学金的操作办法和资金发放方式会根据设立人对于成才的理解,打破过去的常规筛选办法和资金发放方式,进行试验和创新。
3.1资助金额
每届奖励人民币20万元,奖励标准为生均总额1万元。
3.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孝顺感恩,品行优良;
积极上进,思维活跃,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成绩优秀;
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无考试舞弊等违纪处分;
高考有一科成绩80分以上(按百分制计算80%);
无条件同意本奖学金评选办法,认同本奖学金申请流程,尊重本奖学金设立人初衷意愿。
3.3申请程序
参与成才试验的流程:
1.学生申请(手书审批表),提供高考成绩单、第一学期成绩单;
2.学院推荐(由1名辅导员/班主任、1名副高/博士以上职称或学历任课教师、1名学院院长/副院长填写推荐意见),每个学院推荐指标不超过一年级学生总数的2%;
3.初选:由设立人杨琳文邀请校内、校外相关人士通过查阅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确定初选入围名单40人;
4.面试与答辩:由设立人杨琳文邀请校内、校外相关人士对入围初选的学生进行一对一面试和交流答辩,最终确定20人。
成才试验的方式与资金发放形式:
成才试验分为五个环节:读书、分享会、访学行、汇报演讲、考核评估。
1.读书:参与成才试验的20人确定后,按要求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发放奖学金4000元,然后进行读书试验阶段,按照相关推荐书目进行精读;2.分享会:每月进行一次读书共鸣会,分享读书的理解和心得,读书会进行20人内部不记名打分,最终统计总分数;3.访学行:进行外出访学参观活动,按照每年6万元的总预算进行(生均不低于3000元);4.汇报演讲:分享会打分前3名参加一年一度成才汇报演讲;5.考核评估:由指定的相关人士对学生发展情况进行中期、末期考核评估,完成预期目标任务者发放每人3000元奖学金
滑动查看更多
4冠代特优奖学金
“冠代特优奖学金”是由吉首大学2001届电算会计专业校友、第四届(1999年)吉首大学“冠代奖学金”(设立者刘文武先生)获得者周世伟先生设立。旨在激励吉大学子刻苦学习、努力成才、报效国家。
4.1资助金额
奖励金额每年20万元;每人每次奖励金额1万元整
4.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资助人数
每年评选20人,每个学院申报1-2人,商学院申报2-3人;同一人不同年度可以重复申报。校学生会、校团委、校学生记者站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基本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孝顺感恩,品行优良;
积、上进,思维活跃,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成绩优秀;
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无考试舞弊等违纪处分。
个性、创造性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学校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或者某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在加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如脱贫攻坚工作)提出积极建议和意见或积极投身建设工作,被有关部门采纳并付诸实施,取得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为社会所公认;
在国际或全国性竞赛和评奖中取得名次,成绩优秀;
在省级、国家级以上权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得到好评或获奖;
在社会实践(含社会公益)、各类科技创新和创业、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中成绩或事迹特别突出。
4.3评比时间
每一学年秋季学期评审
5大鹏奖学金
“大鹏奖学金”由深圳市吉首大学校友会出资设立,激励品学兼优、在学习和研究创新方面特别突出的大学生,帮助大学生全面成长与成才。
5.1资助金额
每人5000元
5.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奖励吉首大学全日制专科、本科、硕士在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原则上资助对象限于本科三年级、研究生二年级学生;特别优秀的本科二年级、研究生一年级、大专二年级学生可以适度放宽。同等条件下,贫困学生优先考虑。
单项奖评审标准:
创业奖
①就读期间成立或转接(含工商注册和未注册)与所学专业对应的工作室、公司,有1年以上运营经历,有一定的业绩。
②组织开展专业型创业活动,有效促进团队成员学业、专业能力的发展。
③积极参加各级创业大赛,主持并获得省级以上一等奖。
④创业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引起较好的社会反响。
符合以上两项以上条件。
创作奖
①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学类、艺术类、设计类等作品三篇以上。
②获得省级文学、艺术、设计等创作类大赛一等奖以上奖励,获得国家级创作类大赛二等以上奖励。
③在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著作或作品集。
符合以上两项以上条件。
学习奖
①勤奋好学,认真钻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
②在课程考试、学科竞赛、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获得学校一等以上奖学金两次;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以上一等奖一次;主持省级以上大学生各类科研课题一项;获得国家专利。
科研奖
①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社会调查。获得省级以上一等奖。
②主持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性科研课题一项以上。
③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④参加省级以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获一等奖。
符合以上一项以上条件
“大鹏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成绩优秀。
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没有违纪记录。
5.3评比时间
每年9、10月份
6金瑞优奖学金
“金瑞优奖学金”是由陕西莎能羊乳品有限公司肖锐礼、梁军、龙胜途等校友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吉首大学商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
6.1资助金额
每人5000元
6.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吉首大学商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校、院学生干部、班干部、寝室长)12名,其中8名由各班级推荐产生(各班推荐名额1名),4名由院团委、学生会推荐产生。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为人正直,品德高尚;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品学兼优;上一学年个人综合绩效排名全班前50%;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努力进取,能力突出,乐于奉献;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同一学年内未获得其它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
设置吉首大学“金瑞优”奖学金评分细则,其中拟推荐学生干部自评分占40%,院团委评分占60%。
6.3评比时间
每年11月
6.4材料要求
纸质文档:申请书一份;?《金瑞优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双面打印);?评分表(附件3)。
电子文档:《金瑞优奖学金汇总表》;先进事迹材料word文档。电子文档命名格式:xx级xx班xxx金瑞优奖学金。
纸质档交至学生会值班室,电子档发送至综合办邮箱(jsdxsxyzhb@163.com)。
7从正奖学金
从正奖学金”由吉首大学2002级临床医学3班校友袁小波(重庆从正中医(连锁)诊所有限公司负责人)设立,用于奖励吉首大学医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7.1资助金额
每人5000元,资助20名
7.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学习奖:学习态度端正,积极推动学风建设,且在学习期间满足以下一项及以上条件:(1)学习成绩:必修课程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前百分之五;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2)科研成绩(满足一项皆可):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1项及以上;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研究生需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以申请者为第一、二作者出版(须通过专家鉴定)。(4)科研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或获得科技发明专利。(其中论文、专利、成果要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发明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专利证书为准)。
仁术奖:积极参加医学相关专业比赛活动,如专业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大赛、虚拟仿真实验大赛、医学解剖绘图大赛、“见微知著以课论学”微课大赛等,并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校(院)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仁心奖: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文明礼仪推广等方面事迹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校(院)级媒体宣传报道者可优先推荐。
创新创业奖(团队奖、个人奖):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创新创业行为取得阶段性成绩,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以创业促就业,在创新性和市场潜力等方面实绩突出或在各类创新创业比赛或在“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互联网 ”等比赛中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社会实践奖(团队奖、个人奖):在校学习期间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积极参与学校及以上官方组织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及社会调研项目;个人或参与的团队(调研项目)获校级以上奖励或团队的调研报告(成果)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参加并作为青年志愿者协会一员,积极参加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能够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被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或“优秀团队”荣誉称号。
“从正奖学金”分为仁心奖、仁术奖、学习奖、创新创业奖和社会实践奖五类。根据申报情况每个类别评选1-5名优秀学生。若在评选候选人中无符合评选条件的类别可不评定。
7.3评比时间
每年10月初
8“立志感恩”专项奖学金
“立志感恩”专项奖学金由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1997 级数学教育班校友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本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8.1资助金额及对象
设“立志感恩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立志感恩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两个类别,每年评选不超过26人。
“立志感恩”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每学年8人左右(最多不超过10人),视当年申报情况确定,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元。
“立志感恩”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
评定名额每学年15人左右(最多不超过16人),奖励金额为每人2000元。
8.2申请条件
“立志感恩”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申报学生干部奖学金,需符合下列条件: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时间。
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扎实。
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有担当、奉献和创新精神。
当学年已获评其它奖助学金的原则上不再参评(不含优秀学生奖学金)。
“立志感恩”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
申报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需符合下列条件:
学生来自农村或城镇的经济困难学生。
道德品质优良,遵守校纪校规,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志愿活动。
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及以上,无不良嗜好。
8.3材料要求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立志感恩奖学金”审批表》,附上参评奖项相关证明材料,交由学院进行审核。
9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德艺奖”
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德艺奖”由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设立,用于奖励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优秀教师及全日制优秀在籍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9.1资助金额
每人(团队)每年10000 元,每年五类奖项总计奖励金额12万元
9.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如下: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及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德才兼备,诚信守纪,身心健康,在同学中有积极影响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努力学习,虚心求教,态度端正。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特殊情况除外)。
积极参加对古丈一中“茶乡之声”音乐班的支教及志愿帮扶活动。
曾获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德艺奖”者不再参加此评选。
立智奖评定申请者在学习期间,本科生必须先满足以下具体条件的前三项 :
在上一学年中除选修课外无重修科目,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异。
无迟到、早退、旷课、夜不归宿等违纪现象。
曾获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且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三。
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 1 项。
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参评者的论文、作品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单位为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在省级刊物或媒体发表音乐、舞蹈作品,或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
过英语四级者和计算机省一级以上。
立艺奖评定本科生在学习期间至少满足以下具体条件一项 :
参加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的专业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国家级优秀奖以上。
参加省级以上音协、舞协举办的高水平专业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国家级优秀奖以上。
参加由其他省级以上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民宗委系统、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或联合举办的专业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或获国家级优秀奖以上。
以上比赛须是以吉首大学名义参加。
立人奖(团队奖、个人奖)评定本科生在学习期间至少满足以下具体条件一项 :1.积极参与学校及以上官方组织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及社会调研项目,个人获省级 “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且个人在所立项目团队中为排名前三的主要负责人,团队(调研项目)获校级“优秀团队(调研项目)”荣誉称号。2.积极参加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活动效果好,获得校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如获校级 “优秀团队”荣誉称号,或省级以上“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且个人为所在项目团队中排名前三的主要负责人。
3.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中起到良好示范作用,获校级以上表彰或省级以上官方媒体报道。
4.积极参加古丈一中“茶乡之声”音乐班志愿支教工作,并受到基金会的特别认可。
创新创业奖(团队奖、个人奖)评定本科生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至少满足以下具体条件一项:1.积极参加校级以上创业类比赛,在“互联网 ”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重要赛事中,获得校级二等奖以上。2.勇于投身创业实践,以创业带动就业,成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室、网站并担任负责人,且正处于有效运营之中。3.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大赛,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4.作品竞赛等重要赛事中,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5.积极致力于发明创造,获得国家专利,发明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专利证书为准。6.在省级刊物或媒体发表原创音乐作品、舞蹈作品,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原创音乐作品、舞蹈作品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二等奖以上。以上个人或团队须以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名义参加,且个人申请者须为项目主持人。
每年评定立智奖、立艺奖、立人奖、创新创业奖共 10人,其中每年根据申报情况评优秀本科生共8—9 人(团队)、优秀研究生共1—2人(团队);每年评定立德树人奖2人。
10德山助学金
为帮助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困难,顺利完成学业,促其发奋成才,根据吉首大学常德校友会的意愿,特制定德山助学金管理办法。
10.1——资助金额
资助的额度为5000元
10.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常德籍吉首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每年资助全日制本科生5名。
学生申请助学金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品学兼优,家境贫困,自强自立,生活简朴,能正确使用本助学金;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校友总会组织的公益以及与助学金有关的活动。
10.3——申请程序
申请本助学金的学生,应履行以下相关手续: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有需求的学生本人填写《“德山奖助学金”申请表》,提出申请。
二、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学生申请予以审核推荐,然后报送校资助中心审批,并对拟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公示无异议后,校资助中心对拟资助学生的名单报送常德校友会,由常德校友会研究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四、常德校友会将已确定的资助学生名单反馈给校资助中心,由校资助中心协助吉首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发放助学金。
五、受助学生每学期须向校资助中心书面报告其学习、生活情况;受助学生所在学院每学期按时向校资助中心提供受助学生的学习成绩及现实表现材料,并由校资助中心转发给常德校友会。
三、勤工俭学篇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1岗位性质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以教学、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后勤服务等为主。
2岗位类型
固定岗位,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按月计酬,月酬为200元/月(寒暑假另计)。
临时岗位,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按小时计酬,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0元。
四、毕业篇
(一)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1资助金额
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或3年以上(无限制)。
(二)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1资助金额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无限制)。